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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公示(第225号)
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》 (国食药监安[2011]365号)的规定,经现场检查和审核,吉林上海胡庆余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符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年修订)》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自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15日。监督电话:0431-87833059 传真:0431-87833059地址:长春市绿园区崇文路669号 邮政编码:130062 特此公示。
吉林省食品药品认证中心2017年5月2日